7月17日起,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海口市城管执法局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从重处罚。
记者者还了解到,17日起,海口交警部门将撤掉除椰海大道事故大队的上牌点以外的三个上牌点,上牌时间延续至26日,该站点只接受已经预约但错过上牌时间的车主办理上牌事宜,请还未来得及上牌的电动车车主抓紧时间前去办理。
同时为方便随时查验,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时要随身携带行驶证;已经预约登记但未在17日前及时上牌的电动车,车主上路行驶时需随身携带预约登记号;2012年1月1日后购买的合格电动车上牌工作暂未启动,上路行驶时请随身携带购车发票及合格证。
此外,已上牌的电动车因交通违法被查扣,驾驶人在前往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罚时,请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在前往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罚时,请携带身份证、电动车发票及合格证。
据了解,凡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在海口市道路行驶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1000元罚款;凡伪造、变造号牌和行驶证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500元罚款;凡拆除或改装限速器、脚踏装置及安装高音喇叭的,一律查扣并收缴违法装置,最高处以200元罚款;凡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按信号指示行驶、逆向行驶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200元罚款;凡驾驶人未满16周岁、搭载2人(含)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以及遮挡、污损号牌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100元罚款;凡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40元罚款;凡从事营运拉客的,一律查扣,最高处以2000元罚款。
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陈声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