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件坏事容易,难的是连续十多年做同样的坏事,尤其是在经历了3次判刑后,还坚持老本行不知悔改,就更让人唏嘘不已了,杨某就是这样一个人,流窜北京、重庆、南昌、海口等数省市的青年旅舍内进行疯狂盗窃,最终栽在海口警方手里。
5月31日称,5月30日其入住海口市保税区金花路紫金花墅国际青年旅社205房,谁知一觉睡醒,放在床头的手机,照相机及笔记本电脑不见了,随后发现同住一房的“黄某”不见,连其物品也不见踪影。王某立即叫醒正在睡觉的另一名舍友鲁某,并告知其物品不见的情况,鲁某赶紧查看贴身放的财物,没有发现财物丢失。二人怀疑物品失窃是是同住的“黄某”所为,王某和鲁某一同到服务台询问“黄某”的情况,服务员告诉他们“黄某”在早上6点钟的时候已离开旅社但没有办理退房手续。
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保税分局刑警大队以及金盘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了解,从30日王某入住该旅社至其发现财物不见,同住该青年旅社205房的总共三人,先是王某及鲁某相继入住,最后是一个自称 “黄某”的男子。侦查员向该旅社服务台了解到 “黄某”是用身份证登记入住的,服务员当时复印了“黄某”身份证。侦查员调取了该复印件提供给服务台工作人员及王某、鲁某辨认,由于上述人员均不能确认同住该旅社205房“黄某”就是身份证上的人,加上该旅社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一时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
另外根据旅社工作人员反映,这名自称叫“黄某”的男子30日下午15时独自一人徒步到旅社登记入住,从容貌上看,“黄某”显得较老,与其所持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太相符,不排除嫌疑人使用别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入住的可能。随后侦查员通过警务信息综合平台进一步研判发现,北京、重庆等地的连锁旅社也发生过类似的盗窃案件,发案客房均是多人入住,其中一个也是没有办理退房手续就离开。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多方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杨某生(男,45岁,江西瑞金人)逐渐浮出水面。侦查员与受害人王某联系并提供杨某生的照片供其辨认,经辨认,王某确定该杨某生就是与其同住在被盗旅社205房的“黄某”。
7月2日,侦查员办理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生刑拘上网追逃手续工作。天网恢恢,5日后,7月7日,保税分局办案民警接到陕西西安公安局曲江新区派出所电话称,杨某生已被抓获。
据西安警方通报,7月7日上午11时许,在西安雁塔区太平堡村一家网吧内,网民发现一名男子大热天戴着帽子上网,而且将帽子压得很低,情况反常,于是向派出所报警。民警迅速赶到,将该男子控制,经审查,民警发现该男子就是海口警方通缉的在逃人员杨某生,当时他随身携带多张记录全国各地青年旅社信息的小纸条,和不同姓名的身份证6张,还有手机、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等赃物。办案民警还发现,7月6日晚,西安市南门内一家青年旅社有三名旅客被盗,其同屋旅客“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冯某”不知去向。而犯罪嫌疑人“冯某”的登记信息正是杨某随身携带的六张身份证之一。
据了解,45岁的杨某生小学毕业,江西瑞金人。小学文化的他在2000年因在旅馆内盗窃被重庆法院判处1年零10个月有期徒刑。出狱后的他不但不悔改,反倒变本加厉;2004年又因盗窃被北京法院判刑一年半;2010年,因盗 窃被北京法院判刑一年半。2012年2月,杨某生第三次服刑期满,却恶习不改,再次重操旧业。
今年2月20日,杨某第三次服刑期满,而杨某却再次操起老本行。杨某主要是利用住店机会,盗窃同一个房间的旅客,而这些目标都是可以合住的青年旅舍,他的作案足迹几乎遍布全国。
而按照杨某生事先的计划,他这次行程要在西安“入住”5家旅馆,随后将继续赶赴山西平遥、甘肃兰州、青海西宁,最后一站将是自己服刑两次的北京。
犯罪嫌疑人杨某生被带回海口后,对其2012年5月31日在海口市金花路紫金花墅国际青年旅社实施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在被问及为何专选多人同住的旅社实施盗窃时,杨某生称是觉得这种旅社多是从各个不同地方不相互认识的人入住,大部分是独自或结伴一路游玩的青年“驴友”,防范意识不强,加上类似旅社安全措施不到位,容易下手,加上不用其真实身份证登记,不容易被找到。
警方提醒市民及广大游客,外出旅游要避免随身携带过多的贵重物品,入住旅社时应将贵重物品按旅社要求妥善保管,入住多人间旅社时,最好携带一把锁,以便外出时锁住位于房间内的储物柜。夜间入睡时尽量将随身财物贴身保管,切勿随意放置;留意同屋人员特征和信息,以便人身财产被侵害时,能提供有利线索,方便警方破案帮助受害者追回损失。
目前案件现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莫壮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