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关注王老吉商标之争,
广州药业股份于昨日晚间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王老吉商标一事作出终审裁决,来看记者刚刚从广东发回的报道。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显示,广药集团于2011年5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就“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