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这个人叫胡丙方,2010年4月从湖北老家来到三亚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做工,负责操作机械以及打混凝土的工作。6月9日凌晨和其他8位工友受老板指派,分两辆货车运送施工器械。当货车开到距离雅亮大桥百米时突然失控发生侧翻,并冲断防护栏坠入约50米的深谷,导致车上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他三人受伤程度较轻,涉事公司与受伤3人已私了,而胡丙方病情最为严重。
经过艰难抢救,胡丙方捡回了一条性命,但是胡丙方的家人不得不面临高昂的医疗费。到今年3月1日为止,胡丙方的医疗费共计38万7千多元。 目前,胡丙方仍欠医疗费3万多元,医院也多次下达了缴费通知,但是老板却只付了2万元。
当记者赶到医院时看到,躺在病床上的胡丙方正被其妻子做全身按摩。据李女士介绍,丈夫现在只要有痰,呼吸就困难,所以要不时的为其清理痰液,手脚已经变形了,并且大小便失禁,只能靠输尿管进行排尿。
两年以来,除了为姐夫治病,作为胡丙方家里唯一在三亚的男性李双林肩负起了帮姐夫胡丙方索赔的重任。
经过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个相关部门的裁决、判决,最终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胡丙方与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随后,李双林提供给记者一份由三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上,记者看到,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标准,鉴定胡丙方为伤残一级,完全护理依赖。
终审判决后,李双林再次踏上为姐夫胡丙方的索赔之路。2011年12月19日,三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胡丙方工伤赔偿金额作出裁决—— 要求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胡丙方停薪留工期工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等九项费用共计1329870元。然而 ,这笔赔偿费用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却迟迟未支付。
两年以来,家庭几乎没有收入,既要照顾瘫痪的胡丙方,又要继续进行索赔。
2012年3月28日 ,李双林代表胡丙方以法院裁定长沙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胡丙方医药费304682元,但“至今未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履行给付义务” 为由,上诉至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对于此事,南海网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
南海网记者 郑光平 见习记者 马伟元 三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