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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1日 14:51 来源:深圳都市频道 编辑:朱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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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详见南都2010年12月23日、24日、28日、29日报道)。此事经南方都市报曝光后,引起各界热议和关注。随后国家审计局介入调查,这项专门审计日前完成。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