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中级法院的一纸判决让苹果公司很“受伤”。在“苹果”向深圳唯冠公司索要iPad商标权一案的审理中,“苹果”的要求被法院驳回。至此该案件让国人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是无权使用“iPad”这个英文单词来销售它的平板电脑的。此外,目前深圳唯冠以及其相关公司还对媒体称,他们将向苹果公司索赔100亿人民币。据了解,苹果公司此次之所以败诉,主要是因为唯冠公司早在10年前就注册了iPad商标,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没有推出平板电脑的动向。目前台北唯冠拥有欧洲、北美和东南亚的iPad商标所有权,而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所有权则归深圳唯冠所有。因此苹果公司想要在中国内地以iPad为名销售平板电脑,就必须出重金把深圳唯冠手中的商标权买回来,否则销售就纯属于侵权行为。对此,有知情人士称,目前苹果公司还没有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但可以遇见的是,iPad在内地的销售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