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在三亚打工的程正光遭遇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对方迟迟不予赔偿,程正光无力支付上万元的车辆修理费,便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没想到的是,程正光却遭遇了“黑律师”。10月20日,记者见证了这位“黑律师”。
由于对方一直拒绝赔偿,程正光试图通过交警进行协调,但未果。
2011年6月底,程正光来到三亚市金鸡岭社区附近。由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在此,程正光想这里的律师事务所应该很多。
10月1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庭审结束后,程正光向吴和平索要起诉书等材料,但对方拒绝提供,程正光这才开始怀疑自己碰到了假律师。
10月20日,南海网记者跟随程正光对“律师工作室”进行暗访。律师工作室内仅吴和平一人。在吴和平办公桌上罗列了提供的相关法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100元至4万元不等。
在现场,程正光要求吴和平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吴和平表示自己提供的“公民代理”,没有《律师执业证书》。“我做了一辈子法律工作,从小就在警察队伍,法律工作者是没什么问题了。”吴和平称,以法律工作身份为程正光提供了法律服务,只收取2000元是“应该的”。
程正光再三要求,吴和平始终未能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南海网记者在室内也未发现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无奈之下,程正光拨打110报案。警察到达现场后,吴和平又声称自己是黑龙江某律师事务所派往三亚筹建分所的行政人员。随后双方被民警带往派出所。
最终,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吴和平退还程正光2000元代理费。
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了解到,该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年初被查实,属无证经营
今年6月,三亚市城郊法院对三亚司法局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作出行政裁定,要求吴和平接受处罚,并拆除广告牌,但至今仍未对吴某进行强制执行。
据三亚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依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司法部以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职业条例规定》,未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该负责人表示,吴和平是在混淆律师和“公民代理”的概念而进行行骗。
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同时提醒,正规律师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时,会提供《律师执业证书》,会与当事人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注明委托代理事项与费用。同时提供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盖印公章。以“公民代理”身份帮助群众进行代理而收费的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第五十五条,最高可对其处以1倍至5倍的罚款。
20日当天,就在民警将吴和平带往派出所正准备上车时,一位蒋先生前来找吴和平,希望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蒋先生表示,自己因为劳务纠纷希望寻求律师的帮助,19日找到吴和平,但尚未交钱。
据吴和平和三亚司法局提供的信息显示,吴和平在三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工作接近一年,而除去程正光被骗外,尚有多少人被骗不得而知。为此也提醒广大网友、市民,在选择律师时一定要谨慎。
南海网记者 邓松 郑光平 三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