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今年9月,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刑警支队党委成员张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对河南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王文海进行实名举报,指其曾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据了解,上述三人在寄给河南省委及中央有关部委的举报材料中称:“1998年6月22日夜11时50分,王文海酒后驾驶省纪委办案暂扣的奥迪轿车,闯红灯将市民史英光撞倒。史英光左小腿被撞成两截,四次手术后还留有残疾。事发后,在文物贩子蔡武堂的帮助下,王文海找来刚刑满释放的高和平,当晚由高出面为王文海‘顶包’, 受害人史英光最终获赔6万余元。2003年,蔡武堂被抓后向“12•10”专案组举报此事,专案组马上派人进行了调查。但后来纪委调查时,蔡武堂和高和平突然翻供,导致对王文海的处理未能及时作出。”对此,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王文海近日称,民警举报系诬告,是对他的报复,因为他着手查办了当年洛阳市公安局“小金库”案件,得罪了涉事民警,因此被控告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