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
椰视频
;
2011年10月20日 22:09 来源:南海网作者:杨隽莹 莫壮青 编辑:朱冬梅
分享到:

    10月19日上午,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口市工商局、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做客南海网,就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登记《目录》制定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界定等问题和南海网网友在线交流。   

    据了解,《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即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自公布以来受到广大网友关注和热议。而海口市路面上90%电动车超标的现状不仅令执法部门感到为难,也令广大的电动车车主们心里没有了底。

    网友们认为,时速20公里和重量40公斤的限制标准似乎有些苛刻。对此,海口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温敬华在访谈中表示,这2个标准都是以国家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为依据制定的,尽管海口市人大、市政府组织过多次调研,征求各方意见,但仍要遵循现行的国家标准来执行。

    而根据计划,海口市首个电动车目录版本将于12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明年1月1日后,只有列入电动车目录的品牌或型号,才能获得许可进入市场销售。温敬华表示,60日内将会同海口公安、交通、工商、环保部门,把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编入《目录》,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产品种类、品牌、型号等。

    访谈期间,海口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翁映阳介绍,如果有违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对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其违法装置。

    南海网记者 杨隽莹 莫壮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