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关于房产证加名要不要征税的争论,触动了国内无数纳税人的神经。昨天,这一争论终于尘埃落定,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该一规定自发布起开始执行。可以说,这一“免税通知”让不少正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的夫妻是松了一口气,但至于这口气是不是能一松到底,恐怕还是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原来,今天又有法律系统人士表示,因为目前该通知仅涉及到了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征税问题,因此,如果有朝一日夫妻双方离婚,而且房产需要分割,那么也许两人中的一人还是逃不掉“除名征税”这一刀。该人士称,从法理上判断,离婚便已经不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了,房产证“除名”便涉及财产转让,实质上就涉及所有权的变化,一旦发生经济行为,契税征收就会自动启动。但他同时表示,当前法规其实并未对这方面做出明确解释,所以存在争议的“隐患”。他建议,如果夫妻双方各占一半产权,可以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基数征收契税,以减轻民众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