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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9日 17:46 来源:南海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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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在国内一些知名论坛爆料称,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而摔倒的一名老太太后,遭到疑似“碰瓷”的勒索,并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该帖发出后,立即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简直是翻版的“彭宇案”。据网贴描述,该案发生在2009年10月,当时,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途中发现一名老人在违章跨越马路中心护栏时被绊倒摔伤,因为怕老太出危险,许云鹤当时立即停车,对老人进行了简单救治,并拨打了120。然而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而且后悔至今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今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8606.34元,其中包括王老太残疾赔偿金87454.8元。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而据当地媒体调查后发现,在这份民事判决书上,法院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而判决的理由竟然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那么对于这样一种听上去非常雷人的判决理由,国内法律界人士表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法院如此判决显然过于草率,对于这样因助人为乐而引起的纠纷,司法机关应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而众多网友则更不客气的表示,“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法院竟然用一种“假设”作为断案的根据,太荒谬了!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责任在这辆车”。那么这几天许云鹤也是频频通过微博回应关心这件事的网友,他在微博中表示,事发前后,该老人的家人曾多次找自己,要求给钱私了,不然就“找人弄他”,但自己绝对会继续上诉,绝不向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低头!据悉,该案的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