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我省符合财政部、商务部相关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材料齐全的车主,可按属地前往设在海口市、三亚市的南、北片区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手续。
申请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提供:《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补贴的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我省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补贴新标准在今年6月初已出台,最高补贴金额为18000元。据介绍,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将报废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每辆车补贴11000元;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南海网记者 莫壮青 特约记者 何书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