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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14:23 来源:南海网 编辑:李玮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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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内媒体报道,近期以来,除个别省份外,各省级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厅(局)长。特别是十八大之后,这一趋势更为明显。专家分析,这将使政法委的工作更为清晰,减少其他因素干扰,地位更为中立,也是政法委职能从“协调案件”到“协调职能”的转变。

    据悉,此前的数年间的常态是,除少数省份外,省级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但此举也被很多人视为有碍司法公正,不符合法治精神。2010年4月,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兼任公安厅(局)长。十八大之后,持续了十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局面被改变,改由政治局委员兼任。内部人士分析认为,总书记会直接听取汇报,实际上政法委的工作被加强了,例如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是以中央名义召开的,习近平出席并且作了重要讲话,规格超过往年。

    同时,中国政法大学权威专家指出,目前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了,涉及每个政法干警的利益问题,改革有一定的难度,比如说法官、检察官的分流问题、责任制问题、考核标准问题、专业化的培训问题。司法改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面临着进退两难。希望政法委在这个关键时刻,义不容辞,把这个任务担当起来。还有就是要防止冤假错案,这个方面政法委应实时关注,不能再发生冤假错案了。发生这一个错案,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比犯罪造成的损失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