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1岁的卢晓琴,在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虚构多种理由,“以借为名”,从同乡商人徐某光处,先后骗取借款近1.5亿元人民币,用于在澳门的赌博及个人挥霍。其诈骗罪成立,处以无期徒刑。
据了解,该起案件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除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外,主要是因为卢晓琴曾在武警杭州某部服役3年,因面容姣好,有“警花”之誉。退役后,卢晓琴成婚,并育有一对龙凤胎儿女,2004年前后,卢晓琴与他开始到澳门赌博,起初“只是玩玩的性质,还没有上瘾。”此后几年便开始难以自拔,在输光了自己原有的积蓄后,
卢晓琴在2012年-2013年的两年时间里,先后多次向浙江某公司的老板娘徐某光骗取借款14,693.25万元,并从此走上一条诈骗与滥赌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