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关注近期备受争议的云南“李昌奎案”,昨天,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感谢广大民众及网友对“李昌奎案”的关注,此案已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目前法院正在研究应对的办法,现在此案一审、二审程序已走完,是否改判,又当如何改?法院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办。田副院长强调,如果省高院在此案上错了,肯定要改,有错必纠;但如果经过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是对的,也请广大网民和受害者家属服从法院的判决结果。田副院长最后透露,今明两天内,省高院就将把研究结果和处理方案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据悉,目前最受受害者家属、网友以及相当一部分司法工作者质疑的,依然是云南法院提出的李昌奎“自首情节”,包括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在内的权威人士均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同时,在本案中,虽然李昌奎具有自首情节,但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且作案后逃离现场,四天之后才自首,其投案不主动,也不够及时,应当对其判处死刑。在这里,我们也希望云南高院在秉公执法的同时,能够适时的体察了解民情民意,给社会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也给惨死在凶犯手下的亡魂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