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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05日 13:44 来源:南海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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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一审判死刑,二审又因“自首”改判死缓,引起家属间和网络上的轩然大波。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因与同村村民王某积怨已久,将王家19岁少女残忍奸杀,后又将她3岁的弟弟抓起摔死,甚至还丧心病狂的用一根绳子将姐弟俩的脖子勒紧。对此,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李昌奎的行为比药家鑫更残忍,药也自首都判死了,他为什么还活着?!”;“死缓”和“死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天壤之别!而云南省高院4日也表示,已经派专人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不日会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还记得不久前,药家鑫案件中,法院曾在宣判时这样描述药家鑫的犯罪事实: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那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这起案件,李昌奎又有哪点不符合上述的说法呢?我们期待该案最终能有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换死者一个公道,在今后的节目中,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