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
椰视频
;
2014年09月29日 15:27 来源:南海网 编辑:
分享到:

    2014年7月9号,河南新野县的四名耍猴艺人携带自家繁殖饲养的6只猕猴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时,被当地森林公安抓获并刑事拘留。在查清四人所带的6只猴都有合法饲养证的情况下,以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为由向当地检察院审请批捕。

    9月4日,黑龙江东京城林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9月23日,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但均免于刑罚。猴戏真的犯法吗?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质疑。

    有市民认为,既然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应该传承下去,卖艺不是贩卖运输,不应该被定义为违法犯罪行为。也有人认为,即便是传承传统文化,也应该有所规范,具备一定的资格。一些知名法律专家则表示:有驯养繁育证而无运输证,4人的行为充其量只构成行政违规,上升到刑罚,很不妥切。虽然4个耍猴人都反对判决结果,但是他们还是决定放弃上诉。历经此次打击,“新野猴戏”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处境更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