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代表座谈时强调,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零容忍”一词已成为高频词。记者梳理十八大以来《人民日报》的公开报道发现,习近平曾8次表态“零容忍”,其中就腐败问题的表态次数最多,达到4次。分别是今年8月听取兰考县委汇报时;今年3月指导兰考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1月在中纪委全会上,以及2013年12月听取河北省委情况汇报时。另外4次,则是在第四次亚信峰会上强调,对“三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考察青岛输油管线抢险工作时强调,安全检查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北师大看望教师学生时,强调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对此,有很多网友对习近平总书记“零容忍”表态点赞,认为这不仅表达了习近平坚决遏制腐败的决心,更是习近平有魄力、有胆识、有能力、有远见的体现。而国家权威机构专家则称,习近平8次“零容忍”表态,4次与腐败有关说明中国问题的重灾区在这块。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重要的特点是决心很大,措施很得力,办法很到位,效果很显著,特别是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通过习总书记“零容忍”表态可以反映出其部分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