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的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新条例中,“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一规定尤其引人关注。根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然而新的条例却没有明确谁来执法和如何处罚。海口南站站务人员表示,管理起来感到疑惑而困难。
海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科长陈建洪参加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培训学习,他说,新条例没有明确罚则实际上是有意为之。
根据规定,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影剧院、候车(机、船)室、等7大类28个场所。陈科长表示,影院、机场、大型商场等场所禁烟实施得比较到位,宾馆、饭店实施难度较大。海南省卫生厅已于去年对宾馆酒店实施分级管理。
某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在禁烟这一方面一直走在较为靠前的行列,已经形成了良好的无烟氛围,无需劝导,烟民也会自觉做到不吸烟,事实也是如此。
有卫生部人士建议,要解决目前控烟困境,就需要更高部门能够出台条例。海南省卫生厅表示,已于去年7月起草了海南省公共卫生条例,目前正在加紧修改,争取尽快出台。
南海网记者 王晋 冯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