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已经达到100442人。其中,城区中小学教师有33560人,占全省总数的33.4%。镇区及乡村中小学教师共有66882人,占全省总数的66.6%。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精神,我省在2012年12月选定了屯昌县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经过1年多的努力,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我省实行城乡统一新的基本编制标准,初中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为1:16;小学在校生201人以上的学校,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为1:20;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下的学校,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对农村薄弱学校实行倾斜,有力促进了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