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5日下午,北京一个读小学六年级的男生小涛和三个同学来到海淀区一生态园玩耍,之后,小涛溺亡在生态园的鱼池内。小涛的父母称:该生态园擅自改变消防池用途,并深挖、搭建了对外营业的垂钓园,故应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称,根据事发现场摄像头记录,孩子落水后,同伴向园区内工作人员寻求帮助,竟无人施救导致悲剧发生。因此要求管理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费等68万余元。昨天,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鱼塘方面相关人员称:鱼塘管理方面是比较全面的,只要有人钓鱼,工作人员肯定在鱼塘监管,当时孩子出事鱼塘没有人在钓鱼,也自然没有监管员。另外,经查看笔录、现场资料,小涛是因为失恋受到打击,中午和同学一起喝了啤酒,自行翻入护栏下水游泳,法医鉴定其溺水时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酒状态,因此责任应在孩子自身,且不排除自杀的可能性。但小涛的父母称:整个现场没有一个救生圈,而且现场勘查发现监管员住的地方根本看不到鱼塘的情况。孩子也不会饮酒。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官昨日没有进行调解,随后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