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琼海市公安局大路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大路镇一家零售商铺私售汽油,因涉嫌买卖危险易燃物品,目前警方已对这批汽油进行查扣。
据当事人黄丽交代,这批约23升价值180元的93号汽油是其丈夫从附近加油站购买的,然后准备装在1公升容量的饮料瓶中,以每瓶10元的价格售卖给其他人。记者粗略计算,按现在93号汽油每升7.85元的价格,即使再以10元转售,获利也不是很多。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汽油属于危险易燃物品,不宜在公共场所放置甚至私自出售。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警方已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黄丽进行处罚,并告诫当事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事正当营业。
南海网特约记者 李斌 符永存 琼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