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有媒体报道了一则:宁德一女婿送岳父一条100多斤黄唇鱼价值300多万的消息,引发了网友极大的兴趣,也有媒体专门赶赴事发地了解此事。
当事人黄柏成称:这条野生黄唇鱼是6月1日,宁德一位渔民在福安市白马港与霞浦县官井洋附近海域捕捞到的,但捕捞上岸后该鱼已经死亡。他和7名鱼贩合伙筹钱花了275万元从渔民手中买来,当天,这条鱼就以高价315万元转手卖给了霞浦和浙江商人,后来听说又被转卖给一香港富人。并非此前报道中知情人所说的女婿送给岳父的。
另外,据资料显示:黄唇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经到了濒危的境地,渔民捕捞它是否犯法也成了网友们关注的焦点。据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表示:渔民之前没有向渔政部门举报,目前已下文给福安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业务科介入调查。而按照相关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捕获物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