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石小红原是一名纺织工,摇身一变为投资商人,利用非法吸收来的公众存款在北京等地大肆买地、“炒房”,最后因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而崩盘。
高息借款“炒房”
石小红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高旭明说,石小红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随着后来非法吸收的资金越来越多,她投资的手笔越来越大。不但在鄂尔多斯市当地买地,而且相继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大肆“炒房”。仅仅是2006年她在鄂尔多斯市花300万元买地的一笔投资,就倒手获利700余万元。
正因为如此,石小红敢以较高的利息利率向他人借款。为了“借钱”给石小红,有人甚至要托关系。70岁的刁女士,在高利率诱惑下,自作主张卖了留给孙子的一套30多平方米房产放贷给石小红。“当初还是托人找关系放贷的,一家人都不知道,我后悔得整夜睡不着觉!”
更令人吃惊的是,石小红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有一些当地居民认为“她绝对能出来”,依然敢把家底掏出来。去年9月6日,有位女士瞒着丈夫,把要买房的60万元,托关系贷给石小红,而此时石小红已“进去”一个多月了。
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石小红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多人为吃利息差帮借款
记者了解到,石小红案发后,到当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有330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放贷者中竟然还有一位拾荒老人,金额为1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石小红构筑的“财富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
上文中提到的于女士,也是被高利息刺激了牟利的冲动,随后她不断以低息向亲朋借钱,贷给石小红吃利差。直至案发,于女士已向石小红放贷619万元。在“暴富梦”破灭后她哭着说:“其中565万元,是我以月利率2.5%向20多位亲友、同事借的,砸锅卖铁也还不起啊!”
高息让暴富神话破灭
狂热的借款和投资,最终让石小红陷入“困局”。据警方证实,石小红仅房产、股权和奔驰等车辆的投资就多达1.43亿元。仅仅是房产就有43处,其中在北京有9套高档房产,面积从146平米至299平米不等。
调查发现,石小红投资规模过大,还未产生有效收益,就被过高的利息和债务压力挤垮,使她不得不拿所借的本金垫付。近三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但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由于恶性循环,最终走向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