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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13日 15:15 来源:南海网作者:郑光平 邓松 编辑: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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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人防办为何批准三亚南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改建明珠广场地下一层建筑规划使用功能?13日,三亚市人防办段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亚市规划局此前的规划文件并未明确明珠广场地下一层的用途。三亚市规划局办公室钟主任则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地下室时都应具备人防功能。

    13日上午,三亚市人防办段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防办是依据市规划局的相 关文件,批复允许三亚南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改建明珠广场地下一层建筑,而三亚市规划局的 相关文件并未明确明珠广场地下室的用途,有些文件甚至没有提到明珠广场拥有地下室。段主 任随后拿出了相关文件给记者查看,记者在文件中看到,市规划局2001年的文件中并未提到 明珠广场有地下一层,而2004年的文件中虽提到明珠广场拥有一个3800.4㎡的地下室,但也并未明确其用途。然而对于三亚市人防办的解释,三亚市规划局办公室钟主任认为,同意商家改造停车场为商场绝对是人防办的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中所述的民用建筑就包含商业建筑(百货公司、 超级市场、菜市场等)钟主任表示,虽然规划局批复的文件没有提及明珠广场地下室的用途,但市规划局的一份图纸 有明确标注。记者希望规划局能够查看相关文件,但钟主任告诉记者由于局领导与保管档案的工作人员都不在,希望记者下次再看。钟主任同时表示,目前该案件已交由三亚市执法局处理。

    南海网记者 郑光平 邓松 三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