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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19日 18:43 来源:南海网 编辑: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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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侵害了这些女工的权益?事情又是否完全如女工们所言?目前这一案件正在接受广东潮州市人民法院审理。

    画面中的几名女工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进入广东雅士利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并被派到海口的几个经销点工作。但直到2007年底,公司才让她们与劳务派遣公司广东仕邦从化公司签订了一份没有内容的合同,但女工们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

    2008年下半年,由于受毒奶粉事件影响,奶粉行业普遍受到重创,也就在当年的10月份,14名女工或收到短信,或被电话通知,雅士利公司与她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中一名女工郑女士给记者看当时管她们的片区业务员阿越发给她的解聘信息。从短信内容中可以看出阿越也是接上级通知发这个信息的,但并没有讲明具体原因。

    没有劳务纠纷,也没有过错,雅士利以奶粉销售业绩不好为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做法是否妥当?而事实上,对女工们来说,当时让她们咽不下这口气的,不光是解聘行为本身,还有公司不负责任的态度。

    2009年1月,14名女工向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雅士利公司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14名女工为雅士利工作证据确凿,而与仕邦从化公司签的劳务合同只有首尾页有签名,签订过程中有隐瞒事实情况,不能采信 ,为无效合同, 14名女工与雅士利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合同,但是14名女工主张的雅士利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据此,海南省劳动争议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大部分主张。

    年轻的女工们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但事情来得快,结束得却没那么,折腾才刚开始。

    裁决下来后,雅士利公司在广东潮州提起诉讼,潮州市法院认为仲裁的被申请企业在其辖区内,摒弃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做法,认为可以受理,同时放弃降低便民诉讼的方针,决定对本应并案处理的纠纷采取分案处理。据此,隔着琼州海峡的14名海南女工分别接到 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在2010年的4月1日到20多号,地点在广东潮州市。

    开庭通知下来后,麻烦事接踵而来。首先是14个人要分别开庭,急需委托律师,可不少律师因为时间安排不过来而拒绝。而让她们14个人挨个去,成本又太大。

    无奈之下女工们向广东省法律援助处申请了妇联的律师。随着开庭的临近,几名女工匆忙飞往广州会见了律师办理了法律援助委托手续、并转交了开庭通知书。可是在4月1日,律师赶去广东潮州开庭时却被告知开庭改在了5月下旬。

    庭审最终定在5月25、26号两天进行。但让女工们欲哭无泪的是,雅士利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上支持的内容几乎全盘否定。而潮州市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至今仍未有音讯。

    那么,案件的另一方广东雅士利公司将作何表态?记者根据女工们提供的信息,在海口某小区的一幢楼内找到了雅士利海南办事处。被告知负责人黄某不在,几次拨打电话均未能接通。大约半个小时后,一名自称业务代表的男青年出现,并称自己对这个事情有所 了解。
   
    男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海南的促销员有上百号人,一般入职一个月后表现无异就会签订劳动合同。记者提出看一下公司的合同内容,这名男子却坚持不同意。而当记者要求其提供一下总公司那边的联系电话时,他建议记者通过客服去问。

    现在,案件中的14名女工,有的待业在家,有的继续留在卖场工作,但所有人都在焦虑地期待着潮州那边的判决结果。女工们无奈地表示,来回折腾,要说没有消磨耐心是不可能的,但为了讨回那份公道,她们没有放弃的理由。

    南海网记者  史莎 王欣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