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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14日 10:19 来源:南海网 编辑: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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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要求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意见》同时要求中职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应全面禁烟,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应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