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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28日 09:51 来源:南海网 编辑:李玮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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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阿婆是三亚市解放四路干部安置区的居民,她告诉南海网记者,他跟这里的其他众多居民一样,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就一直居住在这里,然而,没想到在迟暮之年,却迎来了房屋将被强拆的厄运。

    居民们反映,93年的时候,政府为了扩建公路,将他们的房子拆了100多平米,当时拆的时候说安置、赔偿,可拆了这么多年了,到现在一分钱也不赔偿,也没任何说法,因此,他们对相关单位失去了信心。

    除了对相关单位失去信心外,认为赔偿标准太低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据居民介绍,相关部门在2009年5月26日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在协调会上,房管局向拆迁户出示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户当即要求房管局提供开发商申领拆迁许可证时提交的文件资料,但房管局闪烁其词,推三阻四,协调会结束至今都没有出示上述资料。被拆迁户认为拆迁许可证不合法,遂一纸诉状将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房管局为开发商颁发的拆迁许可证。

    然而,事出蹊跷,就在拆迁户等待判决的日子里,2010年6月21日,他们忽然接到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的裁决书,裁决责令,被拆迁户应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腾空房屋,交开发商拆除。对于这一纸裁决,更让被拆迁户们丈二和尚莫不着头脑,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都还没有得到证实,这裁决又是依据什么做出的?

    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提交了相关材料?房屋拆迁许可证到底是怎么出炉的?住建局又是以什么为依据作出裁决的?南海网记者将进一步调查。


    南海网记者组 三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