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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18日 18:33 来源:南海网作者:王晋 莫壮青 编辑:李玮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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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秀英区通华小区百余民工蜗居烂尾楼17年,苦等工程款的事情经南海网报道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年非法获得房产证套取银行600余万元的开发商如今也已身陷囹圄,民工们打算自筹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然而双方却不能在金额上达成一致。

    10多年来,民工们为此奔波劳碌,打赢了官司却解决不了问题,矛盾的症结在哪里?今天,南海网记者再次来到项目现场,当年承建该项目的工程队陈主任提供了三份材料。

    材料显示,2004年,项目承建方上海宏志公司向海口市中院起诉开发商通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胜诉,海口市中院判决通华公司向宏志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及损失650余万元。2005年海口市中院民事裁定对该项目进行拍卖,然而建行却对此提出异议,依据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字第92号民事裁定书,其裁定将该房产以评估价人民币705万余元抵偿给建设银行。

    建筑方认为,该项目未竣工、未验收、未交付,房产局为其发放的房产证是无效的。一审法院认定,海口市政府的颁证行为缺乏主要证据,其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应予撤销。2008年,海南省高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尽管终审判决认定房产证应予撤销,但却并没能解决问题。海口市宇昌律师事务所李雅儒律师分析,目前该物权很可能仍处于建行名下,这是该项目一直未能顺利执行拍卖,建行也拒绝建筑方报价的症结所在。但是由于所提供的材料依然很不充分,所以不方便下结论。

    今年5月8日,建筑方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海中法执字第92号民事裁定书。律师表示,建设银行所获得的民事裁定书的依据是什么,能否顺利撤销还是一个问号。

    南海网记者 王晋 莫壮青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