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亚,很多人都骑电动车出行,上班啊,逛街啊,方便又环保,不过,骑电动车也有担心的,就是怕丢,王居田的电动车竟然还是在屋里丢的。王居田来自四川,一年多来,一家三口一直租住在三亚市月川村五巷的纪晓兰家。为了让儿子上下班方便,一个月前,王居田省吃俭用的给儿子买了一辆电动车,可是这辆新的电动车还没骑顺手,在6月4号晚上就被小偷偷走了。
花了1700多块钱买的电动车说没就没了,王居田别提多上火了,于是他便打算去找房主讨个说法,毕竟这新买的电动车是在房主的停车厅里丢的啊。
王居田认为电动车是在停车厅丢的,所以房主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可是对于王居田提出的赔偿要求,房主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但法律专业人士给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