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方便外国游客来琼旅游,同时也为了规范对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国家安全。日前,省政府发布《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从2010年6月15日起正式开始施行。
而对于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成员需要延长在海南的停留期限或者前往中国国内其他地区的,应当依法办理签证。机场、港口、火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成员未办理签证前往中国国内其他地区的,应当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同时还明确,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由在海南设立的旅行社负责接待。旅行社应当安排全程陪同提供导游服务。
旅游饭店应当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实时报送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成员的入住信息。
对于旅行社未按照国家规定招徕、组织、接待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导致外国人不能入境的,外国人滞留海南及退运出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同时《办法》中还对旅行社违反规定提出了明确的处罚办法,罚款最高为3万元。情节严重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吊销其业务经营许可证。
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符鸿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