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一直是物业管理中最容易产生误会与纠纷的一项内容,日前,家住海口某高档小区的高女士拿着她最近几个月的物业收费单气愤地说,水费比其它小区高不说,还有一些养护费用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莫名其妙地增加了上去, 拒交的结果是被罚了滞纳金。
其实像容女士反映的问题并不是个别现象,南海网曾多次报道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因水费电费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新闻。那这些个费用为什么不是由水电部门自己来收,而是由物业来收呢?水费的价格又是怎么来制定的呢?今天记者专门就住宅小区水费收取问题采访了物业公司、供水部门和省物业协会三家单位,希望能弄清楚里面的关系。
海南恒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许琦:小区水费的构成,物业收取不赚不赔为原则。事实上,从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就规定,住宅小区的水电收费应该做到抄表到户,但这一规定迟迟未有实施。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抄表到户成了一句空话呢?
物业公司:先从我们的账户里划走费用,我们要是收不全就惨了。记者还了解到,供水部门在小区开发期间接入的水管大小是根据小区规模来定的,并按照供水标准制定一个最低用 水量,达不到也得按最低用水量来收费。但由于海南多为候鸟型小区,因此小区的入住率越低,每户业主公摊到的 水费就越高。
事实上,无论是对业主而言,还是对物业公司而言,都希望水费收取能实现抄表到户。但何时能实现,怕是只能等 到新的《海南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后才知分晓。
南海网记者 史莎 王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