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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1日 14:31 编辑: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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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木法官入股煤矿讨千万分红案件涉及的16名法院工作人员被追究责任。

  其中,榆林市中院立案庭庭长杨忠东、现民三庭副庭长郝宏图、助理审判员解东海被诫勉谈话;神木县法院院长李保平、纪检组长闫怀荣被警告,另外5位工作人员被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横山县法院院长姬雄海、副院长黄桂东、民一庭庭长冯华被诫勉谈话,直接负有错判责任的横山县法院案件主审人兼审判长李文东记过处分,审判员吴云海、助审员张海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