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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24日 13:18 来源:南海网 编辑:林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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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至17日,由三亚市住建局牵头联合纪检、公安、民政、统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15户被举报家庭的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大东海社区的毛 某、对外贸易开发公司陈某、大通实业公司刘某、中法供水公司陈某、河东环卫管理局冯某、食品工业开发总公司冯某疑似存在收入超标、名下有车、瞒报收入等情 况。公示期间,对外贸易开发公司下岗职工陈某被举报不仅拥有一处集资房还拥有一辆小轿车,其收入也超标。

    5月11日,调查组来到陈某过去所在的单位了解其住房 和实际收入情况。结果发现,陈某现在正在医药广场的一家旅行社工作,法人代表是其双胞胎妹妹。陈某申报时月收入为500元,而实际月收入为1600元,名下还有一 辆小轿车。其爱人申报时无收入,实际上与人在胜利路合开老鸭店。由于陈某的家庭情况与申报时所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因此被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中法供 水公司的陈某在填报申请时,称其丈夫杨某属于失业人员,检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其丈夫杨某2008年时在三亚一中担任宿舍管理员工作,年收入约一万元。2009年3月 被三亚某技能培训中心聘用,月收入为1130元,杨某名下还有一辆现代伊兰特轿车,由单位报销部分油费。陈某瞒报家庭收入,被取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检查 组在调查核实中还发现,被举报的黄某、吉某、邢某、程某等9户家庭所提供的材料与家庭实际情况基本一致,应保留其申请保障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