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由三亚市住建、监察、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对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公示期间出现的11宗举报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亚首批经济适用房公示期间,有市民举报,下岗职工陈某名下有集资房,还拥有一辆本田小轿车,而且在其妹妹任经理的旅行社中供职,月收入4000元,不符合申报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昨天上午,调查组来到陈某申报经济适用住房的初审单位三亚对外贸易开发公司进行调查走访。
据该公司负责人郑经理介绍,陈某现在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其父母的房子确实是单位的集资房,陈某名下并无房产。谈及如何审核收入情况时,郑经理表示,陈某把年收入上报上来后,单位只是进行了当面确认,并让陈某签署了一个“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对于为何没有核实陈某的收入证明,郑经理表示,陈某1993年下岗,在外谋生多年,调查起来很有难度。
三亚对外贸易公司负责人郑经理:(举报)说他收入六千、八千,我们(单位)没办法进一步核实,他今天打工这里,明天打工那里,后天打工那里,但是他没有住房是事实,在我们单位没分过房是事实。
为了摸清被举报人的真实收入情况,调查组来到解放四路医药广场陈某供职的旅行社,陈某的妹妹是这家旅行社的法人代表,调查组希望她能出示陈某2009年的工资单。
陈某的妹妹:我打电话给我们财务,(财务)在海口呢。
调查组工作人员:工资表放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取。
陈某的妹妹:可以去,但是我们现在放假了。
调查组表示,陈某必须在本周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否则将影响保障房的分配。对于陈某是否拥有小轿车,在入户走访结束后调查组将前往车管部门进行核实。当天,调查组还对另外三名被举报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工作将持续到本月19号。
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办负责人朱洪林:如果查实虚假申报的情况,我们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且在五年内不允许再申报保障性住房。
三亚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