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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27日 17:01 来源:央视网 编辑:李玮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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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昨天(26日)对外发布通知,加强经济适用房管理。
 
    通知要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