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海口一家名叫天天福酒楼的大厅里聚集了30多名该酒楼的员工
据员工们讲,他们在这个酒楼工作了半年多,老板却一直没有给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又以没钱拖欠他们的工资。老板许诺他们的发工资日期是一变在变,而今天老板又一次约了他们说要发工资,结果只发了几个男员工的工资之后,老板就走掉了,打电话过去,老板又将发工资的日期推到了20号。再一次失望的员工们只好委托记者找来了劳动稽查队的工作人员前来解决。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惊奇的发现了这样一些孩子模样的身影。
员工们说酒楼里像他这么大的人有三四个,在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雇佣童工属违法行为。看来酒楼老板不但拖欠工资,而且还违反规定。
在这里南海网记者提醒各位市民:
根据我国《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至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这些员工们是可以向老板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老板赚钱可不能亏了那些为你卖命的员工们啊。
南海网记者 吴侨宾 实习记者 王秋月 冯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