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昨天本网报道的海口第28小的学生家长未交6000元自愿资助学费,其孩子被赶出教室一事,今天我们的记者来到了海口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二十八小让学生停 课的做法是不对的,教育局也将对那位态度粗暴的女教师做出相关处罚。并表示2009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公示了《海口市中小学生赞助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个人、企业、社会团 体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向学校赞助一定的费用。但是前提是必须是自愿的。
随后,记者也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到自2009年4月23日,海口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2009年仍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根据海南省 2009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规定,海口市学位充足学校可适当招收借读生但不得再收借读费。当然对于政府禁止收取借读费的政策,刚开始很多人拍手叫好。但是对 于目前有些学校出现新的问题,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其他的乱收费项目。也许还会出现更严重的择校现象,那么借读费会不会“摇身一变”,以捐资助学费或其他的名目出现?费用 金额会不会更多?这些都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更多的家长也担心“被自愿”的捐资助学费会是个无底洞?
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实习记者 郑光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