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长德村的23户村户向南海网记者反映,他们投入了几十万元,花费几年时间精心经营的种植场和养殖场,一夜之间被区西秀镇政府一文《通知》认定为违法建筑,同时还认定他们签的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属无效,不做相应的补偿。村民们认为,他们所获得的种植场和养殖场都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合法手续所得,为什么属无效合同?
为此,记者来到了西秀镇长德村。一养殖农户以高翔鹤旺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形式经营自己的农庄,看到自己的养殖场即将被拆迁,还得不到补偿,很是无奈。
张献模解释,自己的养殖场已在09年4月获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的许可。如今,政府为省、市重点项目而进行拆迁,他举双手赞成。可是拆迁后得不到政府补偿,那投进去的钱该怎么办?
村户吴法其承包了60亩土地,如今果树已经挂果,该果园的果树以后每年可以有20万元的收入,为了这个果园他已经投入了80万元,说到拆迁带来的损失,吴法谦不知道将来该如何生活。
2010年1月25日。西秀镇政府就下《通知》称,23户农户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没有依据《土地承包法》等相关程序执行,要求村民自行拆迁。那么,西秀镇政府为何下通知说农户签的合同树无效呢?记者来到了秀英区西秀镇政府找到了镇长陈大强,镇长解释了合同属无效的原因。
程序有错,合同就无效。针对镇长陈大强解释的原因,记者采访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
投入了几十万元的精心经营的种植、养殖场就要化为乌有,长德村的23户村民实在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那么这23户村民与长德村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真的像秀英区西秀镇政府认定的无效合同?这些村民是否该获得应有的赔偿呢?请您关注南海网为您发来的后续报道。
南海网记者吴侨宾 实习记者 栗燕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