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早高峰时段,海口公安交警快速反应机动队民警驾驶警摩在全市范围内随机巡查驾驶人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并分别在国兴大道、凤翔西路等路段查获两名隔夜酒驾驾驶司机(吴某峰,男,30岁,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4mg/100ml;焦某永,男,35岁,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9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分别对驾驶人吴某峰、焦某永饮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记12分,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 南海网 南国都市报 记者 王燕珍 王 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