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三亚湾海边采访时发现,海坡路段的海滩边立了两个温馨提示的牌子,原本以为是有关部门立的警示牌,结果走近一看,只见牌上写着关于一个海上钓鱼平台的宣传内容。
据当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两、三个月前就已经看到这个广告牌立在海滩边了。对于商家在三亚湾海滩上立广告牌的行为,遭到了在三亚湾游玩的市民和游客质疑。大家都认为,商家为吸引客人,需要做广告无可厚非,但把广告牌立在海滩上则与美丽的三亚湾格格不入。
那么,商家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记者查阅了国家工商总局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应当依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应当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而记者并没有在这块广告牌上发现有任何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码。
南海网特约记者 王卫 冯力 三亚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