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部署,确保扫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2月12日上午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四项纪律要求。其中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在扫黄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凡是坐视不理、推而不动的,凡是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延误扫黄整治工作的,都要追究责任。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严禁徇私枉法,严禁接受涉案人员及其亲属的吃请和财物。要深挖细查“保护伞”,全力围剿涉黄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各类保护伞、关系网,坚决斩断涉黄利益链,不挖出“保护伞”不收兵,不见成效不收兵。凡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一律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