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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 15:32 来源:南海网作者:王天宇 编辑:彭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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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海口中院对被告人莫某某、李某某、冯某某等3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某某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李某某、冯某某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莫某某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人民币64900元,李某某、冯某某与莫某某连带赔偿其中的30000元。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海口市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并公开赔礼道歉、具结悔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