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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9日 16:04 来源:南海网作者:栗燕楠 摄像 吴侨宾 编辑:林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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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南海网持续关注了三亚几所学校的200多名教师2007年购买了三亚荔枝沟路“怡和豪庭”小区的房屋2年多,开发商至今没有给老师办理房产证。三亚市政府有关部门想将原本按商品房买卖的住宅楼变成经济适用房。针对此情况, 法律人士称,开发商有办证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现在想要将该住宅楼变为经济适用房存在法律障碍。

    李君律师解释,对于开发商用老师的房产证作为要挟市政府办理减免相关税费的事情是不合理的,其应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李君律师表示,三亚市政府在立项之初就应该对其性质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而怡和豪庭办理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土地也是出让的方式取得的,这些都符合商品房买卖的性质。现在将它定性为经济适用房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李律师认为,政府在确凿的事实前出尔反尔,不顾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行将怡和豪庭认定为经济适用房,一来使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二来不禁让人怀疑政府是否在这个事件中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

    南海网实习记者  栗燕楠   摄像 吴侨宾  三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