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召开的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新的机构设立,可以说不仅顺应了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更体现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改善民生、加强和促进社会管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重要意义。社会建设关乎每一位社会成员,这个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承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这些方面,每一件都和广大老百姓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
从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看出人大工作越来越关注社会民生方面的需求。 在1月29日上午全体会议上所做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在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保障方面立法监督工作亮点颇多,比如用专题询问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行更为人性化的计划生育服务政策。
这一系列的成绩,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一年里,增设了社会建设委员会的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会更加重视加强民生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人大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