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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5日 23:24 来源:南海网作者:栗燕楠 吴侨宾 编辑:李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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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子可是我们老百姓一辈子的大事,可最近,在三亚市第九小学的小林老师的身上,就发生了一件让他怎么也想不通的事情——买了三年的商品房突然变成了经适房,这是怎么回事呢?

    来自三亚市第一中学、第九小学及第二中学等学校的200多名老师,于2007年购买了三亚荔枝沟路“怡和豪庭”小区的房屋,并与开发商海南星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交房2年多了,房产证却迟迟没有发下来,老师们把情况反映到了房管局,却得到了一个令他们意想不到的答案。

    据购房林老师介绍,2006年下半年,三亚市教育局组织市区无房教师报名,申请认购“怡和豪庭小区”住宅套房,并对申请教师进行认购资格审核。

  2006年12月份,具备认购“怡和豪庭小区”住宅套房资格的老师第一次与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首付及分期付款或按揭付款等相关手续。

  2007年6月上旬,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手持“怡和豪庭C1、C2、C3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将原合同按平方计价改为按套计价后,又要求老师们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合同拿到房管局备案。

  2008年1月底,海南星辰房地产有限公司按照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的收费标准,要求购房教师交纳包括土地增值税、住房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菜篮子基金、契税、土地使用交易手续费、住房交易手续费、水电开户周转金等18项,共计3—4万元不等的费用。

    林老师还解释,按合同约定,交房后的160个工作日内为购房教师办妥商品房产权证书,但时至今日,房产证却渺无音讯。无奈之下,2009年9月8日,购房教师业主代表8人到三亚市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请求政府帮助。2009年9月23日,市委秘书长刘诚接访了5名教师业主代表

    买房已有四年,可房产证却没有落实。于是,林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2005年7月,小区教师住宅楼就已立项,为什么到2010年了还没有对其进行定性呢?为什么在教师们办完所有购房手续、交完所有费用2年后才建议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呢? 南海网记者奔走于教育局、房管局等部门以及开发商之间,逐渐揭开购房教师们的疑问……请关注南海网后续报道!

    南海网实习记者 栗燕楠  摄像 吴侨宾 三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