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京的贾小姐长得面目清秀,但她总觉得自己的外形不够完美,便想通过整容改变下自己。在2014年到2016年不到两年间,她先后九次在某医院整形美容科,做了“鼻综合术”、“下颌角截骨、颏部整形、垂乳悬吊术”等,结果仍没能使自己满意,反而觉得自己越变越难看。
贾小姐认为自己被医院“忽悠”了,于是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南京秦淮法院。在审理中,贾小姐与医院的分歧很大。贾小姐认为对方就是个骗子医院。而整容医院认为手术已经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不存在过错。随后,经过医疗鉴定,整形医院并不存在过错,但该医院对贾小姐频繁要求整形缺乏慎重,手术选择随意、短期内手术过于频繁、告知也不充分,存在过错。没有考虑到患者自身心理因素等原因。最终经过调解,整形医院同意赔偿贾小姐7万元。(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