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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5日 17:56 来源:南海网 编辑:朱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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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西安22岁的牛先生在珠海一家公司做销售人员。3月9日,他到沈阳出差。3月10日,沈阳警方前往酒店将牛先生带走,告知他涉嫌一起案件,被湖南石门警方上网追逃。随后,牛先生被关进了看守所4天。3月14日,湖南石门县警方赶到沈阳,将牛先生带回, 讯问了一天一夜后,说抓错了,对此道歉并给了他1000元路费让他离开。对此,石门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说,这起案件发案的地方特别多,属于团伙作案,青海、内蒙古等多个省份都在侦办此案,在侦办时,警方发现涉及到了牛先生,就上网对其追逃。归案后发现抓错了 ,及时将其释放。可能是牛先生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了。

  被释放后,牛先生当即联系了珠海的公司,可人事部负责人说,因为他旷工了,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了影响,公司解除了和他的劳动合同。另外至今,公安方面也没给公司进行过说明。在牛先生旷工期间,公司已重新招聘人员,尽管他此前表现很好,也不会再恢复他的工 作。对此,有律师表示,劳动者旷工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要有主观的恶意,牛先生失联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原因造成的,不构成旷工。所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还存在程序问题。此外,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如果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拘的,属于违法行政职权行为,受害人可要求其澄清道歉并赔偿。(雷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