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扰一年的李天一等5人强奸案虽然已经判决,但还没有因此落下帷幕。强奸案中王某的代理律师周翠丽不断在认证微博中发布有关案情的过程以及证据,一直吸引网友关注。前几天,周翠丽也因此被律协处分,她还将处决书帖到微博中。昨天下午,周翠丽又将李天一等人强奸案的一审判决书发布在微博上。判决书上有案件发生的每一个细节,显示在海定区某酒吧内几个人喝酒后,将杨某带至湖北大厦8915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系轮奸。并造成杨某受伤。2013年2月21日1时许,被告李天一等五人被抓获,被告人魏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张某,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等相关信息。虽然判决书已经对罪犯的姓名等个人信息进行了遮盖处理,尽可能的保护了隐私。但判决书首页上“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红色印章,仍然非常醒目。周律师此举,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对此,周翠丽解释:一审判决书是盖有““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章,但二审判决书上却没有再盖此类章,她认为法院是更正了一审的错误,现在判决书属于可以公开发布的法律文书。此举也是希望公众了解案件的真相,自认并没有不妥。据悉,未成年犯罪档案封存,是近年司法部门推出的新举。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根据规定,王某和李天一的犯罪档案不在封存之列。
尽管如此,将这份判决书发到网上是否妥当,各界的说法不一。一名律师说,周翠丽的做法,法律方面,似乎没什么大问题。如果要追究的话,也属于律师职业道德层面的问题。但也有人认为李天一案已成关注度极高的案件,又涉及未成年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将判决书发到网上都不应该。一位法院人士透露:周翠丽的行为极其恶劣,法院已经向司法局以及律协投诉,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处理。目前,律协已经着手调查此事,周翠丽是否会因此次行为承担更严重的处理结果,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