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开小货车跑运输的李女士12月7号来到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简称二保。按照李女士所持有的营运证上所写日期显示:下次二保日期为12月15日前,但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的车辆已经有三个季度没做二保了,需要罚款3000元。李女士纳闷的不仅是错过的三个季度二保,还有莫名的3000元罚款。
李女士的货车去年11月份才入户,就在当时办理二保领取营运证时,工作人员填写了下次二保日期,没想到第一次续办就出现了这样的状况。如果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怎么能让自己埋单呢?想不通的李女士今天又再次来到运管处,没讨到一个满意的说法,倒是又上了一堂“教育课”。
运管处认为,李女士作为一名营运性质的货车司机,业务教育不过关,决定暂扣李女士的从业资格证,重新参加考试通过后方能再次从事货物运输。那么,工作人员是否也应该对营运证上填写的二保日期负责呢?对此,运管处对于日期的真伪也提出了质疑。
最终运管处决定,暂扣李女士的营运证进行检查,同时开具了一份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代理证,在一周期限内车辆仍然可以合法运营。但是李女士必须接受罚款和再教育。
南海网实习记者 王晋 莫壮青 宋俊颖 报道